各乡镇人民政府:
为打造旅游景点,丰富景区文化内涵,同时也让农村废弃物件得到再利用,根据县领导安排,即日起,对以下物品进行征收,价格面议。
1,石磨;
2,石碓;
3,水碓;
4,风车;
5,猪潲盆;
6,粑槽;
7,斗笠;
8,簑衣;
9,织布机;
10,纺织机;
11,犁和耙;
12,其他竹编,藤编物品。
从江县民宗局
2018年5月9日